远洋集团2.33亿元出售所持北京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0%股权

  10月17日晚间,远洋集团公告称,附属公司上海崇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与第一承让人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第二承让人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出让目标公司北京万洋世纪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9%及0.1%的股权,总代价为2.33亿元。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及其主要资产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0%股权,余下90%股权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附属公司共同持有。

  公司拟将出售事项的出售所得款项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估计出售事项将产生收益约1.65亿元,拨归公司所有。透过该出售事项,集团可将资源在其现有其他项目中进行更好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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